来源:中国船舶报,作者记者 郭佳泰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全国政协委员董强
为应对气候变暖,近年来,国际海事环保要求日趋严格,对船舶温室气体减排要求越来越高,减碳成为船舶工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董强在今年全国两会建议加快发展零碳排放船舶,抢占船舶工业国际竞争的新高地。
2018年,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了2050年碳减排目标;2020年,我国提出“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目标,这些都表明,国际海运业对温室气体减排已达成共识。同时,欧盟还决定从2022年开始将海运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预计实施对象为停靠在欧洲港口的5000总吨(GT)以上的船舶,这无疑对船舶温室气体减排形成倒逼机制。对此,主要造船和航运大国都认为,零碳排放船舶是未来造船及航运业的发展趋势,已从战略安排、技术研发,到市场推动和政策环境进行了全面部署。
当前,我国零碳排放船舶发展与国外存在明显差距,在顶层规划方面缺少有力且实用的发展路线图,在具体研发如船型设计、新型燃料研发、适用于新型燃料或更高能效的动力系统研发等方面亟待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国产配套应用方面也是困难重重。为加快我国零碳排放船舶发展,董强提出,中国作为全球主要的贸易大国、航运大国、造船大国,必须采取强有力的行动,确保低碳/无碳创新技术研发与应用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董强建议,首先,应将低碳/零碳排放船舶发展纳入船舶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国国情和技术成熟度编制低碳/零碳排放船舶发展顶层规划,明确零碳排放船舶发展路径与低碳/零碳排放的阶段性目标和相应支持政策。其次,应大力支持低碳/零碳排放船舶研发和运营,如设立低碳/零碳排放船舶重大科研项目,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对低碳/零碳排放船舶及重大配套设备研发、制造、试验、应用等全生命周期的支持政策;支持和鼓励船东订购低碳/零碳排放船舶和采用国产相关配套设备,加快低碳/零碳排放船舶技术研发和市场化应用。同时,董强提出,还应积极推动产业技术交流合作,支持国内产业链上下游交流合作,发挥大型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支持电气、航天、能源等其他行业与船舶工业的技术交流合作,加快燃料电池、低温材料等领域的技术上船应用的研发;支持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提升我国在相关技术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董强认为,助力实现中国“3060”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中国造船业、航运业必须大力推进零碳排放船舶发展,同时加快培育低碳/零碳排放船舶新内需,将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船用加氢站、船舶大功率充电桩等纳入“新基建”范围,在资金投入、运营维护等方面提供支持政策,确保基础设施建设与低碳/零碳排放船舶研发运营计划保持同步;制定瞄准未来更高温室气体减排要求、实施新一轮老旧船舶淘汰计划和“绿色长江”“绿色珠江”等产业化项目支持政策;通过设立产业基金、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高能耗、高排放的远洋、沿海、内河船舶拆解更新;推动LNG燃料、锂电池、燃料电池等新型动力应用,支持船舶改造油气收集系统和岸电受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