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船舶报,作者记者 郭佳泰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全国政协委员胡可一
为助力国家2060年实现“碳中和”,我国航运业和造船业积极推行脱碳转型,当前正面临着新一轮的机遇和挑战。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委主任胡可一带来了关于聚焦“碳中和”目标、推进航运能源转型顶层设计的提案,重点围绕航运业和造船业脱碳转型的顶层设计提出相关建议。
“碳中和”是指经济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和通过植树等吸收的二氧化碳相抵,达到净排放为零,简而言之就是增加的温室气体与减少的相等。数据显示,中国目前的碳排放占到全球碳排放的28%,而在中国的植树造林仅能吸收10%左右的碳排放量,加上碳捕集封存技术还未实现规模化的商业应用,因此,大幅度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成为我国实现“碳中和”的有效手段。胡可一认为,要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我国能源体系乃至整体经济运行方式都必须深刻转型。
胡可一表示,尽管和其他运输模式相比,航运业的“碳效率”最佳,但海运在国际贸易运输中的占比高达85%,因此,实现减排目标对航运业来说仍然是非常大的挑战。为此,2018年,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全球首个航运业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提出到2050年温室气体年度总排放量与2008年相比至少下降50%;2020年,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75)通过了针对现有船舶二氧化碳减排措施方案,并将于2023年生效。但这些还远远不够,胡可一认为,要实现IMO 2050减排目标,航运业和造船业必须加速研发更加绿色环保的船型、限制航速和调整船舶燃料结构。
在对低碳能源(天然气、醇类、醚类等)、碳中和能源(生物和合成燃料、电燃料)、零碳能源(氢、氨和核能)三种清洁能源,根据可行性、实用性、成熟度和使用成本以及对整体减排目标实现的贡献度进行综合分析后,胡可一分析提出,对于这样一个长期的、可持续的能源转型工程,航运业和造船业没有一个顶层规划是很难达到预期目标的。因此,他建议,应该从国家、行业和航运造船产业链层面针对以上三种清洁能源的未来发展制订结构性顶层规划,建立一个长期的、可持续的绿色船舶能源转型路线图,这不仅是实现“碳中和”目标、把握能源转型的正确方向,而且是解决当前我国短、中长期绿色船舶技术研发方向和减排目标不明晰,以及绿色船配核心技术和安全性前瞻性研究尚未展开等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此外,胡可一还建议,应在顶层规划中对液化天然气(LNG)替代燃料进行重点分析,将生物和合成甲烷燃料作为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过渡替代作用落实到实处。他提出,氨、氢能源未来可能成为主流的零碳排放船舶动力替代燃料,我国亟待重点布局推进氨、氢燃料发动机的研发、运行的安全性法规,以及氨、氢燃料的生产、运输、存储等技术等的发展,加强工业副氢利用的能源链建设。同时,最大限度整合行业内外的优势资源并开展合力攻关,在国际合作层面上吸收消化低碳和零碳技术并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新标准、规范规则的制订,促进绿色船舶在行业和产业链层面以“内外双循环”的模式协同发展,共同助推绿色能源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