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金权赴中国五矿督促落实案件通报会精神并就境外资产监督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17-05-17

5月12日,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国资委党委委员江金权一行赴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督促落实中国铁物、中冶集团案件通报会精神,就加强境外资产监督的有关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期间,江金权同志听取了中国五矿党组书记、董事长何文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国文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卢卫东同志的情况介绍,与集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部分二级企业领导进行座谈。

江金权同志指出,坚决查处中煤地质总局、中国铁物、中冶集团三起案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是国资委党委、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坚决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对三起案件逐一进行剖析并通报曝光,目的就是要发挥查办案件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的综合效果,督促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抓好对照检查整改。当前,贯彻落实才刚刚开始,要坚决防止仅停留在传达学习、没有具体措施,仅停留在集团总部、没有延伸到基层企业,仅针对案件通报的问题、没有举一反三深挖细查等问题,不断在持续深化、抓严抓实上下功夫,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堵塞漏洞,确保取得实效。下一步,驻国资委纪检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江金权同志强调,党中央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反腐败问题。各中央企业要适应加快“走出去”步伐、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腐败风险的国别研究,认真总结企业境外投资经营中的教训,借鉴其他国际化公司合规经营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境外资产投资运营风险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更好地发挥“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主力军、国家队作用。要将加强境外机构党的建设作为加强境外资产监督的基础和根本保障,坚持加强集团管控与强化境外机构内控相结合,加强对境外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以构建大监督格局为目标,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探索建立境外投资经营“不能腐”的体制机制,为中央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副组长罗景一、胡贤政,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王黎晓、王洪飞等同志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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