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当前疫情防控下,各地区、各单位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要求。近期,各地区公司对所属重点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督查。
西安公司
西安公司主要领导带队,先后对七六所、十二所、四〇八厂、 七〇五所、八七二厂等5家在陕企业进行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安全生产督查,对山西三七四厂、八七四厂、八八四厂进行了跟踪指导,重点对生产科研区域安全管控、返岗安全教育、易燃易爆危化品、起重作业、科研试验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
九江公司
九江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督查,指导所属消防事业部、导航事业部、惯测事业部、四九一厂、六三〇一厂、锅炉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对落实防疫及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及“九个一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外包队伍管理、员工返岗培训等进行了检查,发现通报各类问题33项,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天津公司
天津公司主要领导带队,对公司本部、六三一三所进行了安全生产督查,对新港船厂、七〇七所及安全监管范围内的13家单位的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跟踪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集团公司部署的十项工作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昆明公司
昆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先后对昆船公司、七五〇试验场和七〇五所昆明分部进行了复工安全生产督查,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现场带班、III级危险点、特种设备、专项产品生产线、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督促各单位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密防范事故发生,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来源:质量安全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