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1月25日正式运行以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立首月全面高效履职,树立了新作风、践行了新机制、展现了新形象。
组建新团队
11月25日,中国船舶集团召开了外部董事宣布会,国资委企干一局(董事会工作局)局长李伟同志在会上宣布了关于聘任何文波、吴献东、张良、赵小刚、燕桦为中国船舶集团外部董事的决定,标志着新一届董事会团队正式组建。
在董事会9名成员中,5名外部董事均来自于大型央企,具有丰富经验。结合军工集团的实际情况,董事会下设了军工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设立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
践行新机制
在中国船舶集团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中,国资委企干一局(董事会工作局)同时实施了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和专职外部董事制度,安排1名原中管企业一把手担任外部董事召集人,发挥牵头作用;另设1名专职外部董事,集中更多精力关注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委保持密切沟通,每年在企业的履职时间不少于60日。
在履新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外部董事召集人充分履行牵头职责,专职外部董事勤勉履职,其他外部董事在履行好董事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参与不同专门委员会的不同职责,聚焦重点问题、加强专题研究,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新的制度设计使外部董事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责任,聚焦了关注重点,增强了队伍合力,已初步显现新成效。
树立新作风
为尽快了解船舶行业,熟悉集团公司和成员单位情况,上任第2周,外部董事一行就前往上海调研。12月3日,外部董事参加了第20届中国国际海事会展,参观了全球知名船海企业和中国船舶集团63家成员单位的展台,和船东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12月4至5日,外部董事一行前往中国船舶集团所属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七〇四所、七一一所和七二六所调研指导工作。
展现新作为
12月12日,中国船舶集团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1次现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一批规章制度,初步建立起了“1+2+N”的董事会制度体系,划清了董事会、党组、经理层的职责边界,明确了各自的议事程序,列出了190余项重大事项清单。会议还研究和审议了一些投融资、资本运作、海工平台处置等重大事项。
雷凡培在会上表示,2020年,随着战略性重组的深入实施,有大量涉及成员单位资产重组、专业化整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重大事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工作任务繁重,希望董事会成员加强调查研究、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为建设世界一流船舶集团共同努力奋斗。